宁夏“真金白银”支持荒漠化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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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22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荒漠化防治资金75.4亿元,其中:中央49.6亿元、地方统筹25.8亿元,持续推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四大自然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国家项目竞争性评审机遇,先后争取将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罗山防沙治沙国土绿化、中卫黄河流域规模化防沙治沙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先后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7亿元,为我区推进荒漠化防治夯实基础。
“在自身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区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全力支持全区荒漠化重大项目实施。”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地方先后投入77.3亿元用于支持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部分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功入列自然资源部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确认的中国十大实践典型案例。在争取中央财政20亿元补助基础上,由自治区和固原市、县(区)拟统筹26亿元,全力支持打造六盘山“山水工程”项目样板,增强水源涵养和防沙固沙等能力,力争创建国家公园。统筹资金各2亿元,分别用于加快推进吴忠、中卫防沙治沙示范项目实施和支持中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同时,安排地方一般债券资金15.8亿元,支持国土绿化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并从地方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交易资金中安排23.6亿元,支持“三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国际财金合作引资引智作用,利用世行贷款5亿元支持宁夏荒漠化治理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治理土地荒漠化面积77.7万亩,超额完成项目预期产出,资源投入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科学治理模式被推广到国内外。
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我区研究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改革制度体系,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向纵深发展。根据今年6月出台的《关于探索建立山林资源政府回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宁夏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公益林政府回购机制,目前,已设立山林资源回购基金1.01亿元。自治区财政还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后,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带动县级财政投入12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5亿元,带动发展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面积168万亩,预计综合产值可达8亿元。(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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