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消息丨河钢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选聘等的独立意见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程序、评估机构胜任能力、
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河钢乐亭钢铁有
限公司增资事项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胜任能力、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
结论合理性进行了认真审核,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和胜任能力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察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
质量及信誉后选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为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瑞世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拥有多年丰
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二、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瑞世联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各方均没有特殊利
害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可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三、 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中瑞世联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 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
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所选
用的数据、资料可靠,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论客观,得出的资产评估
价值客观、公正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合理。
独立董事:张玉柱 苍大强 高栋章 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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