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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范为:全面注册制下 债券市场迎来新机遇与新挑战 观点

时间:2023-03-31 09:35: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债券市场注册制的改革实际上是走在更前面的,早在次贷危机的时候,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债务融资工具实施注册制管理。”


(资料图片)

3月23日,申万宏源证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范为在“2023年南方财经法律高峰论坛”上如是表示。当天,他带来了“全面注册制与债券市场的发展”的演讲。

据范为介绍,我国债券市场的大发展始于2008年的4万亿投资,经过15年的蓬勃发展和2017年至2022年的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债券存量规模达到了144.54万亿,位居全球第二。债券市场的种类、投资者结构也更加多元,对外开放程度也取得长足的进步。

就整个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存量占比来看,政府债务占到了41.83%,包括中央政府的国债和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再就是各大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金融债务,占比35.69%;公司信用类债券则占了22.36%,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平台公司、部分国有企业和实体经济企业。

具体就公司类债券而言,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证监会管理的公司债券,一种是国家发改委管理的企业债券,还有人民银行管理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形成了“五龙治水”的局面。随着注册制的深化,以及这一次中央机构改革和监管调整,未来企业债划归到了证监会,这也有助于监管的完善,减少因不同监管机构的标准差异带来的监管套利投机。

“债券市场注册制的改革实际上是走在更前面的。”范为说道,“所谓注册制的核心应该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投资者风险自担是前提,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是基础、市场自律管理是保障、协会注册评议是程序。”

随着近十年的债券市场发展,我国债券市场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公司债、企业债发行方式在2020年3月由审核制正式转为注册制。

全面注册制下,谈到未来债券市场的发展,范为表示,注册制其实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证券法》作为整个资本市场最高等级的法律,是这个制度的基础和指引。其次则是《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还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及《公司债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目前已构建了多层次规则体系,夯实了市场发展制度基础。

迎来新机遇的同时,范为进一步指出,在去年年底发布的《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里面,也对中介机构公司提出了更高的执业要求。

一是强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从项目遴选把关、信息披露、发行承销、受托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提出全方位要求,集中解决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对提高审计、律所、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机构执业质量提出了要求,实现中介机构债券业务全覆盖。

三是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进一步突出了防范债券发行中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廉洁风险点。同时,强化发行人和投资者教育与保护。

四是依法加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和强化公司债券承销分类管理等内容。

五是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立足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坚持发行人、中介机构一体追责。

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在国际体系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性也在不断提升。范为表示,“当然在这个提升过程中,我们应该回归到本原,也就是金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实体经济是根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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